柏拉图《理想国》——读书笔记(5)
2022-07-24 07:1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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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拉图《理想国》——读书笔记(5)

卷二

一、正义的起源与本质——守约

……

苏:没有什么使我更高兴的了。还有什么题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高兴去讲了又讲,听了又听的呢?

即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定义问题,也就是下面所说的,正义和不正义的"本质"。

即后面所说的对心灵的"影响"。

格:好极了。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——正义的本质和起源。人们说:作不正义事是利,遭受不正义是害。

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。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,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。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,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,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: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,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。打这时候起,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。

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、正义的。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。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——所谓最好,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;所谓最坏,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。人们说,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,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,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,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,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,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——除非他疯了。因此,苏格拉底啊,他们说,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。

说到第二点。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,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。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。假定我们这样设想:眼前有两个人,一个正义,一个不正义,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,然后冷眼旁观,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?我们当场就能发现,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。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嘛!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,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。我所讲的随心所欲,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。

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,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手下当差。有一天暴风雨之后,接着又地震,在他放羊的地方,地壳裂开了,下有一道深渊。他虽然惊住了,但还是走了下去。故事是这样说的:他在那里面看到许多新奇的玩艺儿,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,马身上还有小窗户。他偷眼一瞧,只见里面一具尸首,个头比一般人大,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,身上啥也没有。他把金戒指取下来就出来了。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,每个月要开一次会,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。他就戴着金戒指去开会了。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,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转。这一下,别人都看不见他了,都当他已经走了。

他自己也莫名其妙,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,别人又看见他了。这以后他一再试验,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隐身的本领。果然百试百灵,只要宝石朝里一转,别人就看不见他。朝外一转,就看得见他。他有了这个把握,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,当上了国王的使臣。到了国王身边,他就勾引 了王后,跟她同谋,杀掉了国王,夺取了王位。照这样来看,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,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,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想象,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,继续做正义的事,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,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,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,能随意穿门越户,能随意调戏妇女,能随意杀人劫狱,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,随心所欲行动的话,到这时候,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。

因此我们可以说,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,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,心甘情愿去实行,做正义事是勉强的。在任何场合之下,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,他总会去干的。大家一目了然,从不正义那里比从正义那里个人能得到更多的利益。

每个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,说出一大套道理来。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,不夺人钱财,那他就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,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——人们因为怕吃亏,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。这一点暂且说到这里。

如果我们把最正义的生活跟最不正义的生活作一番对照,我们就能够对这两种生活作出正确的评价。怎样才能清楚地对照呢?这么办:我们不从不正义者身上减少不正义,也不从正义者身上减少正义,而让他们各行其事,各尽其能。

首先,我们让不正义之人象个有专门技术的人,例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医生那样行动,在他的技术范围之内,他能辨别什么是可能的,什么是不可能的,取其可能而弃其不可能。即使偶尔出了差错,他也能补救。那就等着瞧吧!他会把坏事干得不漏一点马脚,谁也不能发觉。如果他被人抓住,我们就必须把他看作一个蹩脚的货色。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,肚子里男盗女娼。所以我们对一个完全不正义的人应该给他完全的不正义,一点不能打折扣;我们还要给坏事做绝的人最最正义的好名声;假使他出了破绽,也要给他补救的能力。如果他干的坏事遭到谴责,让他能鼓起如簧之舌,说服人家。如果需要动武,他有的是勇气和实力,也有的是财势和朋党 。

在这个不正义者的旁边,让我们按照理论树立一个正义者的形象:朴素正直,就象诗人埃斯库洛斯所说的"一个不是看上去好,而是真正好的人"。因此我们必须把他的这个"看上去"去掉。因为,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义的人,他就因此有名有利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为正义而正义,还是为名利而正义了。所以我们必须排除他身上的一切表象,光剩下正义本身,来跟前面说过的那个假好人真坏人对立起来。让他不做坏事而有大逆不道之名,这样正义本身才可以受到考验。虽然国人皆曰可杀,他仍正义凛然,鞠躬殉道,死而后已;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,坚持正义,终生不渝。

这样让正义和不正义各趋极端,我们就好判别两者之中哪一种更幸福了。

苏:老天爷保佑!我亲爱的格劳孔,你花了多大的努力塑造琢磨出这一对人象呀,它们简直象参加比赛的一对雕塑艺术品一样啦。

二、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的前途

格:我尽心力而为,总算弄出来了。我想,如果这是两者的本质,接下来讨论两种生活的前途就容易了。所以我必得接着往下讲。如果我说话粗野,苏格拉底,你可别以为是我在讲,你得以为那是颂扬不正义贬抑正义的人在讲。他们会这样说:

(真)正义的人在那种情况下,将受到拷打折磨,戴着镣铐,烧瞎眼睛,受尽各种痛苦,最后他将被钉在十字架上。死到临头他才体会到一个人不应该做真正义的人,而应该做一个假正义的人。埃斯库洛斯的诗句似乎更适用于不正义的人。人们说不正义的人倒真的是务求实际,不慕虚名的人——他不要做伪君子,而要做真实的人,他的心田肥沃而深厚;

老谋深算从这里长出,

精明主意生自这心头。(见埃斯库洛斯悲剧《七将攻忒拜》574)

他由于有正义之名,首先要做官,要统治国家;其次他要同他所看中的世家之女结婚,又要让子女同他所中意的任何世家联姻;他还想要同任何合适的人合伙经商,并且在所有这些事情中,捞取种种好处,因为他没有怕人家说他不正义的顾忌。人们认为,如果进行诉讼,不论公事私事,不正义者总能胜诉,他就这样长袖善舞,越来越富。他能使朋友得利,敌人受害。他祀奉诸神,排场体面,祭品丰盛。不论敬神待人,只要他愿意,总比正义的人搞得高明得多。这样神明理所当然对他要比对正义者多加照顾。所以人们会说,苏格拉底呀!诸神也罢,众人也罢,他们给不正义者安排的生活要比给正义者安排的好得多。

他的兄弟阿得曼托斯插话:苏格拉底,当然你不会认为这个问题已经说透彻了吧!

苏:还有什么要讲的吗?

……

阿:……,听我继续讲下去。我们必须把人家赞扬正义批判不正义的观点统统理出来。据我看,这样才能把格劳孔的意思弄得更清楚。做父亲的告诉儿子,一切负有教育责任的人们都谆谆告诫:为人必须正义。但是他们的谆谆告诫也并不颂扬正义本身,而只颂扬来自正义的好名声。因为只要有了这个好名声,他就可以身居高位,通婚世族,得到刚才格劳孔所讲的一个不正义者从好名声中能获得的种种好处。关于好名声的问题,人们还讲了许多话。例如他们把人的好名声跟诸神联系起来,说诸神会把一大堆好东西赏赐给虔诚的人们。举诗人赫西俄德和荷马的话为例,前者说诸神使橡树为正义的人开花结实:

树梢结橡子,树间蜜蜂鸣,

树下有绵羊,羊群如白云。(赫西俄德《工作与农时》232以下)

他说正义者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赏心乐事。荷马说的不约而同:

英明君王,敬畏诸神,

高举正义,五谷丰登,

大地肥沃,果枝沉沉,

海多鱼类,羊群繁殖。(.《奥德赛》109以下)

默塞俄斯和他的儿子在诗歌中歌颂诸神赐福正义的人,说得更妙。他们说诸神引导正义的人们来到冥界,设筵款待,请他们斜倚长榻,头戴花冠,一觞一咏,以消永日。似乎美德最好的报酬,就是醉酒作乐而已。还有其他的人说,上苍对美德的恩赐荫及后代。他们说虔信诸神和信守誓言的人多子多孙,绵延百代。他们把渎神和不正义的人埋在陰间的泥土中,还强迫他们用篮取水:劳而无功;使不正义的人在世的时候,就得到恶名,遭受到格劳孔所列举的,当一个正义者被看成不正义者时所受的同样的惩罚。关于不正义之人,诗人所讲的只此而已,别无其他。关于对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的赞扬和非难之论,就说这么多吧!

此外,苏格拉底呀!请你再考虑诗人和其他的人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另外一种说法。他们大家异口同声反复指出节制和正义固然美,但是艰苦。纵欲和不正义则愉快,容易,他们说指责不正义为寡廉鲜耻,不过流俗之见一番空论罢了。他们说不正义通常比正义有利。他们庆贺有钱有势的坏人有福气,不论当众或私下里,心甘情愿尊敬这些人。他们对于穷人弱者,总是欺侮蔑视,虽然他们心里明白贫弱者比这些人要好得多。在这些事情当中,最叫人吃惊的是,他们对于诸神与美德的说法。他们说诸神显然给许多好人以不幸的遭遇和多灾多难的一生,而给许多坏人以种种的幸福。求乞祭司和江湖巫人,奔走富家之门,游说主人,要他们相信:如果他们或他们的祖先作了孽,用献祭和符咒的方法,他们可以得到诸神的赐福,用乐神的赛会能消灾赎罪;如果要伤害敌人,只要化一点小费,念几道符咒,读几篇咒文,就能驱神役鬼,为他们效力,伤害无论不正义者还是正义者。他们还引用诗篇为此作证,诗里描写了为恶的轻易和恶人的富足,名利多作恶,举步可登程,恶路且平坦,为善苦登攀。(赫西俄德《工作与农时》287-289。)

以及从善者的路程遥远又多险阻。还有的人引用荷马诗来证明凡人诱惑诸神,因为荷马说过:

众人获罪莫担心,逢年过节来祭神,

香烟缭绕牺牲供,诸神开颜保太平。

(《伊利亚特》497以下。柏拉图引文与现行史诗有出入)。

他们发行一大堆默塞俄斯与俄尔甫斯的书籍。据他们说,默塞俄斯与俄尔甫斯是月神和文艺之神的后裔。他们用这些书里规定的仪式祭祀祓除,让国家和私人都相信,如果犯下了罪孽,可以用祭享和赛会为生者赎罪。可以用特有的仪式使死者在陰间得到赦免。谁要是轻忽祭祀享神,那就永世不得超生。

亲爱的朋友苏格拉底呀!他们所讲的关于神和人共同关心的善恶的种种宏旨高论,对于听者,特别是对那些比较聪明,能够从道听途说中进行推理的年轻人,对他们的心灵会有什么影响呢?

他们能从这些高论中得出结论,知道走什么样路,做什么样人,才能使自己一生过得最有意义吗?这种年轻人多半会用品达的问题来问他们自己:"是用堂堂正义,还是靠陰谋诡计来步步高升,安身立命,度过一生?"要做一个正义的人,除非我只是徒有正义之名,否则就是自找苦吃。反之,如果我并不正义,却已因挣得正义者之名,就能有天大的福气!既然智者们告诉我,"貌似"远胜"真是",而且是幸福的关键。我何不全力以赴追求假象。我最好躲在灿烂庄严的门墙后面,带着最有智慧的阿尔赫洛霍斯所描写的狡猾贪婪的狐狸。有人说,干坏事而不被发觉很不容易。啊!普天之下,又有哪一件伟大的事情是容易的?无论如何,想要幸福只此一途。

因为所有论证的结果都是指向这条道路。为了一切保密,我们拉宗派、搞集团 ;有辩论大师教我们讲话的艺术,向议会法庭作演说,硬逼软求,这样,我们可以尽得好处而不受惩罚。

……

三、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

苏:我来告诉你:我想我们可以说,有个人的正义,也有整个城邦的正义。

阿:当然。

苏:好!一个城邦是不是比一个人大?

阿:大得多!

苏:那么也许在大的东西里面有较多的正义,也就更容易理解。如果你愿意的话,让我们先探讨在城邦里正义是什么,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,这叫由大见小。

……

苏:那么很好。在我看来,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,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,我们需要许多东西。

你们还能想到什么别的建立城邦的理由吗?

阿:没有。

苏: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,招来各种各样的人。

由于需要许多东西,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,作为伙伴和助手,这个公共住宅区,我们叫它作城邦。这样说对吗?

……

苏:那就让我们从头设想,来建立一个城邦,看看一个城邦的创建人需要些什么。

…… (1)衣食住行

苏:首先,最重要的是粮食,有了它才能生存。

……。

苏:第二是住房,第三是衣服,以及其它等等。

……

苏:接着要问的是:我们的城邦怎么才能充分供应这些东西?那里要不要有一个农夫、一个瓦匠、一个纺织工人?要不要再加一个鞋匠或者别的照料身体需要的人?

阿:当然。

苏:那么最小的城邦起码要有四到五个人。

阿:显然是的。

苏:接下来怎么样呢?是不是每一个成员要把各自的工作贡献给公众——我的意见是说,农夫要为四个人准备粮食,他要花四倍的时间和劳力准备粮食来跟其他的人共享呢?还是不管别人,只为他自己准备粮食——花四分之一的时间,生产自己的一份粮食,把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,一份花在造房子上,一份花在做衣服上,一份花在做鞋子上,免得同人家交 换,各自为我,只顾自己的需要呢?

阿:恐怕第一种办法便当,苏格拉底。

苏:上天作证,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。你刚说这话,我就想到我们大家并不是生下来都一样的。各人性格不同,适合于不同的工作。你说是不是?

……

苏:那么在我们城邦里,何处可以找到正义和不正义呢?

在我们上面所列述的那些种人里,正义和不正义是被哪些人带进城邦来的呢?

阿:我可说不清,苏格拉底!要么那是因为各种人彼此都有某种需要。

苏:也许你的提法很对。我们必须考虑这个问题,不能退缩。

首先,让我们考虑一下在作好上面种种安排以后,人们的生活方式将会是什么样子。他们不要烧饭,酿酒,缝衣,制鞋吗?他们还要造屋,一般说,夏天干活赤膊光脚,冬天穿很多衣服,着很厚的鞋子。他们用大麦片,小麦粉当粮食,煮粥,做成糕点,烙成薄饼,放在苇叶或者干净的叶子上。他们斜躺在铺着紫杉和桃金娘叶子的小床 上,跟儿女们欢宴畅饮,、头戴花冠,高唱颂神的赞美诗。满门团 聚,其乐融融,一家数口儿女不多,免受贫困与战争。

〔这时候格劳孔插嘴说:〕格:不要别的东西了吗?好象宴会上连一点调味品也不要了。

苏:真的,我把这点给忘了。他们会有调味品的,当然要有盐、橄榄、乳酪,还有乡间常煮吃的洋葱、蔬菜。我们还会给他们甜食——无花果、鹰嘴豆、豌豆,还会让他们在火上烤爱神木果、橡子吃,适可而止地喝上一点酒,就这样让他们身体健康,太太平平度过一生,然后无病而终,并把这种同样的生活再传给他们的下一代。

格:如果你是在建立一个猪的城邦,除了上面这些东西而外,你还给点什么别的饲料吗?

苏:格劳孔,你还想要什么?

格:还要一些能使生活稍微舒服一点的东西。我想,他们要有让人斜靠的睡椅,免得太累,还要有几张餐桌几个碟子和甜食等等。就象现在大家都有的那些。

苏:哦,我明白了。看来我们正在考虑的不单是一个城邦的成长,而且是一个繁华城邦的成长。这倒不见得是个坏主意。我们观察这种城邦,也许就可以看到在一个国家里,正义和不正义是怎么成长起来的。我认为真正的国家,乃是我们前面所讲述的那样——可以叫做健康的国家。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发高烧的城邦也未始不可。不少人看来对刚才这个菜单或者这个生活方式并不满意。睡椅毕竟是要添置的,还要桌子和其它的家俱,还要调味品、香料、香水、歌妓、蜜饯、糕饼——诸如此类的东西。我们开头所讲的那些必需的东西:房屋、衣服、鞋子,是不够了;我们还得花时间去绘画、刺绣,想方设法寻找金子、象牙以及种种诸如此类的装饰品,是不是?

格:是的。

(2)扩大城邦——战争

苏:那么我们需要不需要再扩大这个城邦呢?因为那个健康的城邦还是不够,我们势必要使它再扩大一点,加进许多必要的人和物——例如各种猎人、模仿形象与色彩的艺术家,一大群搞音乐的,诗人和一大群助手——朗诵者、演员、合唱队、舞蹈队、管理员以及制造各种家具和用品的人,特别是做妇女装饰品的那些人,我们需要更多的佣人。你以为我们不需要家庭教师、奶妈、保姆、理发师、厨师吗?我们还需要牧猪奴。在我们早期的城邦里,这些人一概没有,因为用不着他们。不过,在目前这个城邦里,就有这个需要了。我们还需要大量别的牲畜作为肉食品。你说对不对?

格:对!

苏:在这样的生活方式里,我们不是比以前更需要医生吗?

格:是更需要。

苏:说起土地上的农产品来,它们以前足够供应那时所有的居民,现在不够了,太少了。你说对不对?

格:对!

苏:如果我们想要有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,我们势必要从邻居那儿抢一块来;而邻居如果不以所得为满足,也无限制地追求财富的话,他们势必也要夺一块我们的土地。

格:必然如此。苏格拉底。

苏:格劳孔呀!下一步,我们就要走向战争了,否则你说怎么办?

格:就是这样,要战争了。

苏:我们且不说战争造成好的或坏的结果,只说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战争的起源。战争使城邦在公私两方面遭到极大的灾难。

格:当然。

苏:那么我们需要一个更大的城邦,不是稍微大一点,而是要加上全部军队那么大,才可以抵抗和驱逐入侵之敌,保卫我们所列举的那些人民的生命和我们所有的一切财产。

格:为什么?难道为了自己,那么些人还不够吗?

苏:不够。想必你还记得,在创造城邦的时候,我们曾经一致说过,一个人不可能擅长许多种技艺的。

格:不错。

(3)军人的素质

苏:那么好,军队打仗不是一种技艺吗?

苏:那么,如果说护卫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,他就需要有比别种人更多的空闲,需要有最多的知识和最多的训练。

格:我也这么想。

苏:看来,尽可能地挑选那些有这种天赋的人来守护这个城邦乃是我们的责任。这个担子可不轻,我们要尽心尽力而为之,不可退缩。

格:对,决不可退缩。

苏:你觉得一条养得好的警犬和一个养得好的卫士,从保卫工作来说,两者的天赋才能有什么区别吗?

……

格:你究竟指的什么意思?

苏:我的意思是说,两者都应该感觉敏锐,对觉察到的敌人要追得快,如果需要一决雌雄的话,要能斗得凶。

格:是的,这些品质他们都需要。

苏:如果要斗得胜的话,还必须勇敢。

格:当然。

苏:不论是马,是狗,或其它动物,要不是生气勃勃,它们能变得勇敢吗?你有没有注意到,昂扬的精神意气,是何等不可抗拒不可战胜吗?只要有了它,就可以无所畏惧,所向无敌吗?

格:是的,我注意到了。

苏:那么,护卫者在身体方面应该有什么品质,这是很清楚的。

格:是的。

苏:在心灵上他们应该意气奋发,这也是很明白清楚的。

格:也是的。

苏:格劳孔呀!如果他们的天赋品质是这样的,那他们怎么能避免彼此之间发生冲突,或者跟其他公民发生冲突呢?

格:天啊!的确不容易避免。

苏:他们还应该对自己人温 和,对敌人凶狠。否则,用不着敌人来消灭,他们自己就先消灭自己了。

格:真的。

苏:那我们该怎么办?我们上哪里去找一种既温 和,又刚烈的人?这两种性格是相反的呀。

格:显然是相反的。

苏:但要是两者缺一,他就永远成不了一个好的护卫者了。看来,二者不能得兼,因此,一个好的护卫者就也是不可能有的了。

格:看来是不可能。

苏:你是不是认为我们的护卫者,除了秉性刚烈之外,他的性格中还需要有对智慧的爱好,才能成其为护卫者?

格:怎么需要这个的?我不明白你的意思。

苏:在狗身上你也能看到这个。兽类能这样,真值得惊奇。

格:"这个"是什么?

苏:狗一看见陌生人就怒吠——虽然这个人并没打它;当它看见熟人,就摇尾欢迎——虽然这个人并没对它表示什么好意。这种事情,你看了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吗?

格:过去我从来没注意这种事情。不过,狗的行动确实是这样的,这是一目了然的。

苏:但那的确是它天性中的一种精细之处,是一种对智慧有真正爱好的表现。

格:请问你是根据什么这样想的?

苏:我这样想的根据是:狗完全凭认识与否区别敌友——不认识的是敌,认识的是友。一个动物能以知和不知辨别敌友同异,你怎么能说它不爱学习 呢?

苏:那么,我们可以在一个真正善的城邦护卫者的天性里把爱好智慧和刚烈、敏捷、有力这些品质结合起来了。

格:毫无疑问可以这样。(待续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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